聚焦“教师管教权”:戒尺还老师,管教有理惩戒有度

三味书屋的寿镜吾老先生有一条戒尺 , 但是不常用 , 也有罚跪的规则 , 但也不常用 。 这是鲁迅的童年记忆 。

在传统印象中 , 教师的形象从来和戒尺密不可分 。 然而 , 当有媒体鼓励“将戒尺还给老师” , 呼吁教师的管教权时 , 老师们却纷纷表示:你敢给 , 我可不敢接!

2019年4月 , 广东省司法厅公布《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送审稿)》 , 其中明确:学校和教师依法可以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 甚至采取一定的教育惩罚措施 。 此条规定再次引发舆论关于教师如何管教惩戒学生的热议 。

近日 , 《法制日报》采访人员采访多位中小学教师和学生家长 , 了解到他们对教师管教权的看法 。 诸多教师和家长认为 , 应该“将戒尺还给老师” , 但必须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 , 并且细化相关规定 , 明确管教权的边界和限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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