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店的油条中加入过量明矾 店主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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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店的油条中加入过量明矾 店主被判刑

本文标题:早餐店的油条中加入过量明矾 店主被判刑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早餐店的油条中加入过量明矾,店主被判刑)

油条是传统早点,深受大众喜爱。但为了让油条有卖相,一些商家在油条中会违法加入大量的 " 明矾 " 作为膨松剂,你一口吃下去就是满满的 " 金属 "。6月11日,扬州高邮一早餐店店主因为在炸油条时,加入了过量的 " 明矾 " 而被法院判了刑。

邢某(化名)在扬州高邮龙奔某菜场附近经营一家早点店,为了让油条吃起来蓬松香脆,邢某在炸油条时使用了明矾。邢某供述,他的油条售价一块钱一根,每天早晨,早点店里人进人出,食客多,生意好。2018年12月份,邢某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查获。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检测结果显示,邢某生产的油条中铝含量超标,达到了455mg/kg。

市场监管人员表示,铝含量超标,跟超限量使用明矾有直接关系。炸油条使用明矾,是多少年来流传下来的传统,如果正确使用,铝含量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之内即可,但一些商贩为了追求卖相好、味道佳,往往加大明矾的使用量。

2014年,国家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对食品中铝含量作出了明确规定,允许油炸面制品中使用明矾,但在最终制成的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不应超过100毫克/千克。在现实中,铝超标为何屡禁不止?业内人士表示,添加 " 明矾 " 等含铝膨化剂后,油条的颜色更加金黄,卖相更好,口感也更加酥脆,这让许多商家铤而走险。

6月11日,高邮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审理认为,邢某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添加含铝食品添加剂,造成销售的食品铝超标,违反了食品安全标准,会对人体造成严重疾患,其行为已经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高邮法院当天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宣判,邢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同时,判决还禁止邢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安全生产、销售以及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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