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母亲状告河南高院 索赔295万( 五 )

向河南高院索赔295万余元

朱晓娟今年55岁 , 当初事发时家住重庆渝中区解放碑 , 目前住在重庆南岸区 。

2018年9月 , 她向重庆渝中区法院提交起诉书称 , 22年前基于对河南高院鉴定结论的无限信任 , 她以为找回了丢失的儿子 , 以为抚平了失子之痛 , 而后重庆的一纸权威的鉴定结论 , 把她早已愈合的伤口撕开一条血淋淋的口子 , 令她痛苦不堪 。

她说 , 一切都证明了河南高院当初做出的那份DNA鉴定结论是错误的 , 对方的错鉴行为给她造成了无法弥补、伴随终身的伤害 。

她噙泪对采访人员说 , 此事带给她的精神层面上的损害以及整个家庭命运被改写的事实 , 将永远无法修复和逆转 , 她便向重庆渝中区法院起诉河南高院 , 索赔经济损失195万余元 , 同时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

今年3月25日 , 渝中区法院经审查认为 , 她的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 决定立案审理 。

最新进展

河南高院承认

“1996年出具亲子鉴定结论错误”

5月27日上午 , 双方在渝中区法院进行证据交换及庭前调解 。 索赔金额方面 , 双方悬殊较大 , 调解未果 。

朱晓娟给采访人员出示了一份盖有河南高院公章的民事答辩状 , 上面的落款时间是5月10日 。 河南高院表示 , 他们对此高度重视 , 通过咨询有关专家 , 积极查找鉴定结论出现错误的原因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