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杀妻案被告人判死缓 受害者家属向检方申诉( 二 )

  在一审刑事判决书中显示,审理时,法官提问为何作案后给家里打电话,李荣当庭供述称,只是为通知他们。

  1月16日,此案一审由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昆山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李荣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提到,王梦在被砍第一刀后,曾抱住李荣的腿求饶,其间还有邻居劝阻,但被李荣用刀逼退。

  另据上游新闻报道,庭审中,李荣表示案发时自己喝了半瓶啤酒后意识不清,等意识到时,人已经没了,希望法院看在两个孩子的份上能从轻判决。

  受害方对死缓结果不满拟向检方申诉

  今日,新京报采访人员从受害者王梦的家属及代理律师处获悉,昨日,此案在昆山市人民法院当庭宣判,李荣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院方面认为,第一,鉴于李荣有自首情节,第二,属于家庭矛盾引起杀人,故作出死缓判决。

  对于李荣未能被立即执行死刑,王梦家属方面表示“遗憾”,并对该判决结果表示“有些失望”,“他在作案后,确实打电话报警,但性质恶劣,作案后还炫耀,希望他被立即执行死刑。”

  今日上午,姜先生到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就判决结果提出申诉,“检方对该结果也不满意,让我们准备材料进行提交,如果符合受理条件,检方这边会提出抗诉。”

  “我们一家人都没有走出这个阴影,还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姜先生对新京报采访人员说,“我岳父听到宣判结果后,一直不说话,不吃饭也不喝水,昨天晚上晕倒了,今天上午在输液,所以没有去检察院。”

  姜先生表示,王梦被害时才23岁,岳母受的打击非常大,留下了两个外甥女,“现在看到跟我妹妹同龄的孩子,都忍不住哭。”

  案发一年多后,王梦的遗体仍停放在昆山市殡仪馆,未火化。姜先生解释称,“在案件审理期间,我们考虑的是有重新尸检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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