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家人身险公司因产品问题被通报,中融人寿等被点名两次( 三 )

在产品设计方面 , 主要存在3项问题 。 一是产品责任设计与产品定义不符 。 如 , 太保安联健康某疾病保险 , 以急性病发生且身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 , 与疾病保险定义不符;天安人寿、珠江人寿某年金保险 , 保险责任只有年金选择权 , 或要求被保险人提出申请后予以给付 , 责任设计不合理 。 二是产品设计存在销售误导隐患 。 如 , 人保寿险某重大疾病保险 , 通过调整附加费用率系数倒算的方式 , 使产品的第19年和20年、29年和30年费率完全一致 。 三是产品保障功能弱化 。 如 , 和谐健康某护理保险 , 该产品为万能型 , 其护理责任风险保费占保费整体比例较低 , 不符合护理保险产品本意 。 四是产品设计雷同 。 如 , 中融人寿报送的部分产品严重同质化 。

条款表述方面 , 银保监会在近期产品备案中主要发现了两项问题 。 一是条款表述前后不一或表述不清 。 如 , 同方全球2款医疗保险产品 , 精算报告投保年龄限制与条款约定不一致;太平养老某年金保险 , 对减保权约定不明确 , 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风险 。 二是理赔约定不合理 。 如 , 太平养老某意外伤害保险 , 理赔材料中要求除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外 , 还需提供当次交通工具客票(存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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