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复泰州这些村的土地可被开发利用( 二 )

将泰兴市姚王镇东阳社区、桑木村18.0477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12.836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将姜堰区蒋垛镇许桥村0.3072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0.289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集体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

将泰兴市滨江镇翻身村、卢碾村、新星村、褚港村,虹桥镇七圩村,黄桥镇东场村、南沙村等8.4872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0015公顷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

将泰兴市姚王镇东阳社区、桑木村21.9528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2278公顷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

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

将泰兴市滨江镇顾阚村、红旗村、石桥村、天星村、五杨村,虹桥镇公殿村、广福村、蒋华村、九圩村、七圩村、四仙村、同德村等41.5069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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