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进出口货物实现“即提离”

中新网银川4月30日电 (于翔 杨迪)4月30日 , 采访人员从“宁夏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 宁夏推广货物进出口“提前申报”模式 , 提前办理单证审核和货物运输作业 , 非布控查验货物抵达口岸后即可放行提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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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 , 为优化口岸环境 , 提升企业跨境贸易便利化 , 促进外贸稳定健康发展 , 宁夏印发了《提升企业跨境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简称《计划》) , 该计划自2019年4月29日起施行 。

《计划》中规定 , 宁夏推行“提前申报”模式 , 进口货物在起运后、抵港前 , 且进境舱单已传输到海关时 , 收货人或代理人可以向海关申报 , 待货物抵港后 , 在没有查验的情况下可直接提离;出口货物在运入海关监管场所前3日内 , 发货人或代理人可以向海关申报 , 待货物运抵后 , 在没有查验的情况下可直接放行 。 这一模式使企业可利用货物运输阶段完成申报前准备和申报手续 , 实现货物到港即提离 , 大幅提升通关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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