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建设以长春为中心的医药健康产业走廊( 二 )

为在产业走廊内形成可持续创新机制 , 吉林省支持有条件的民营医药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共建省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研究院等平台 , 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 , 通过项目资助、后补助、股权、债权等方式给予引导 , 促进创新要素有效集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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