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买来的“减肥药”,吃完进了医院( 四 )

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章某、郭某、盛某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 , 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依法应分别追究刑事责任 , 其中被告人章某属情节严重 。

经法院判决 , 被告人章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92万元;被告人郭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盛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

近年来 , “减肥”一词在老百姓 , 尤其是女性群体中被越来越多提及 。 但是在减肥面前 , 大家都要“擦亮眼睛”、保持理智 。 法院提醒广大爱美女性:减肥瘦身需谨慎 , 保持理智是首位;借助外力不可取 , 少吃多动是关键;以瘦为美虽潮流 , 健康身体更重要 。 (采访人员 杨渐 通讯员 杭经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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