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农业农村部(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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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产品 , 按照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印发的通知予以补助 。

所有屠宰企业最迟7月1日前开展检测

江苏新闻

问:对屠宰企业自检期限有何要求?

答:农业农村部3月印发通知 , 根据屠宰企业屠宰规模和市场辐射范围等 , 明确了开展自检的期限 。 跨省销售生猪产品的屠宰企业、年屠宰10万头以上的屠宰企业以及生猪屠宰、加工一体化企业最迟于2019年4月1日前开展;年屠宰5万到10万头的屠宰企业最迟于5月1日前开展;其他屠宰企业最迟于7月1日前开展 。

问:目前屠宰企业开展自检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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