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转账记录 “泄露”漏罪漏犯( 三 )

“为什么两年间蔺某给你转账4次 , 每次金额都在3万元至5万元?”

葛某不语 。

为进一步了解案件事实 , 王永刚和检察官助理曹莎亲自深入企业 , 多次与某化工有限公司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沟通 , 引导侦查机关调取蔺某、寇某等人的劳动合同、派车记录单、交接班记录、油库操作记录等大量证据 。

通过调取相关证据 , 又发现了蔺某、寇某等5人犯罪事实26起 , 新增犯罪金额203万元 , 发现遗漏犯罪嫌疑人葛某等3人 。 最终 , 检察机关认为蔺某、寇某等7人的行为属利用职务之便 , 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 应当认定为职务侵占罪;梁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 , 情节严重 , 应当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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