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里面的编外人员,可以要求和正式职工同工同酬吗( 二 )

无编人员有两种情况 , 一种是正式职工 , 因“超编调动” , 或者历史原因造成的暂时性“非在编”现象 , 解决的办法 , 是由组织人事部门调剂到有空编的单位 , 或者由机构编制部门调剂增加编制使用 。 这两种解决办法都很困难 , 因为几乎每个单位都超编 , 无法调剂 。 只有等单位通过退休、调动、晋升等“自然减员” , 依次使用编制 。 这部分人员的工资待遇 , 基本不受影响 , 和在编职工一个样 。

还有一种是编外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等 , 这部分人员基本不可能转正 , 也不可能使用编制 。 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同工同酬” , 但基本上很难实现 。 即使像人事代理这种用工模式 , 无限接近正式职工 , 也不能完全一样 , 一些限定“在编在岗”人员享受的福利津贴奖金等 , 同样无法享受 。 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工 , 就是一种职业选择 , 和私企里面的职工是一样的 。 既然选择了这份职业 , 肯定是综合自己的能力、技术水平、工作强度、收入待遇等 , 如果有更好的岗位 , 可以辞职追求更好的前程 , 如果没有 , 就踏踏实实地干 , 不要和别人比较 , 没有什么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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