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遭父母隐蔽侵害 能否撤销父母的监护权?( 二 )

社会

12岁女孩小芳的母亲在外务工 , 小芳留守家中由亲生父亲独自监护 , 不料父亲杨某借机性侵小芳长达数月 。 2018年12月11日 , 经四川省叙永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 杨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犯强制猥亵罪 , 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 案发后 , 叙永县检察院向当地妇联发出检察建议 , 启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程序 。 2019年4月1日 , 法院判决撤销杨某的监护人资格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目前 , 杨某已开始服刑 。 接下来 , 检察机关计划对小芳进行回访 , 了解她的监护情况 。

“悲剧源于监护人的人性丧失 , 被害人所承受的伤害超乎我们的想象 。 ”办案检察官、叙永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古智敏为小芳的遭遇感到痛心 。 在将小芳的生父杨某绳之以法后 , 古智敏依然觉得检察机关能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 应尽一切可能防止杨某利用监护权再次伤害被害人 。 “监护人被判刑不代表监护权的当然丧失 ,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成为当然的选择 。 ”此外 , 古智敏表示 , 监护权被撤销不意味着抚养义务的消灭 , 检察机关将继续督促生父杨某履行经济上的抚养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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