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备案再启,行业“优胜劣汰”加速( 五 )

根据融360大数据研究院重点监测数据显示 , 截至2019年3月底 , 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平台共计1047家 , 至少300家注册资金少于5000万 , 245家待还余额不足1个亿 , 有的已经暂停发标 , 甚至成为僵尸平台(僵尸平台定义为3个月不发新标) 。

投资者保护得到加强

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 , 《备案方案》规定 , 同一网贷平台出借人之间债权转让次数不得超过3次(自债权成立起算) , 不同网贷平台的出借人之间不得进行债权转让;网贷机构不得开展自动投标及其他委托投标业务;自然人出借人在同一网贷机构的出借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 , 在不同网贷机构合计出借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

“这是为了将网贷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 减少风险事件爆发对出借人的伤害 。 ”张叶霞表示 , 但还需要进一步说明部分细项要求 。 以出借人身份认证方式为例 , 对于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网贷机构 , 新增撮合业务的出借人、借款人须同网贷机构注册地保持在同一省级 , 出借人身份的确认方式需待进一步明确 , 比如参照身份证号、手机号归属地、登录IP等 。 但不可避免 , 每一种认证方式都面临一定的困难 , 比如跨地区流动人员实际居住地并非身份证代码地区 , 使用异地手机号码 , IP地址伪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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