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可康复?度数可降低? 6部门整治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乱象( 二 )

从事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的机构或个人必须严格依法执业、依法经营 , 不得在开展近视矫正对外宣传中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等表述误导近视儿童青少年和家长 。 不得违反中医药法规定冒用中医药名义或者假借中医药理论、技术欺骗消费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加大无证行医打击力度 , 依法严厉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和无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擅自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行为;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广告监管 , 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将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 严肃查处假冒中医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宣传虚假中医近视矫正疗效的非法行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医疗器械名称、说明书或者标签包含“近视治愈”等容易误导的词语以及与实际产品功能不相符的表述 , 将严格予以纠

社会

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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