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以后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车将无法上路( 二 )

苏州以后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车将无法上路

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有脚踏装置

2、对于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有没有相应的时间限制?

对电动自行车产品由生产许可管理转为强制产品认证管理(3C认证)。“新国标”的过渡期为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4月15日新国标正式实施后,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能再生产和销售,否则生产、销售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4月15日后仍然买到超标电动自动车如何维权?

4月15日后,销售企业要通过店堂告示、在销售凭证中注明等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其销售的车辆符合国家标准并已列入电动自行车《公告》目录。

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购买到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标准,消费者有权退货或者更换,同时可以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4、4月15日新国标实施前,电动自行车还能正常登记上牌吗?

2019年4月14日前,对符合旧国标且在江苏省产品备案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注册登记,并发放全市现阶段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号牌。

对在4月1日前购买的不符合旧国标、不在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以车辆合法来源凭证的日期为准)进行备案登记,并发放临时信息牌。

5、4月15日起,对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有何规定?

2019年4月15日起,对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且获得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原国标备案目录作废,停止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申请人通过“苏州公安微警务”或“苏州交警”微信公众号“掌上车管”进行预约。

苏州以后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车将无法上路

苏州以后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车将无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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