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功能重要区禁止建风电场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要求

生态功能重要区禁止建风电场

经济日报讯 采访人员黄俊毅报道:近日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通知 , 要求加强风电场建设使用林地监管 , 禁止在生态功能重要、生态脆弱敏感区域的林地建风电场 , 依法规范风电场建设使用林地 , 减少对森林植被和生态环境的损害与影响 , 促进风电产业健康发展 。 通知的有效期为5年 。

近年来 , 各地大规模发展风电 , 风电场项目占用森林和林地面积大幅上升 , 违法违规使用林地、野蛮施工、植被恢复不到位等时有发生 。 《通知》明确提出 , 禁止在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鸟类主要迁徙通道和迁徙地等区域以及沿海基干林带和消浪林带建设风电场 。 禁止占用天然乔木林(竹林)地、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区域的有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地和二级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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