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布机场、铁路、高速路等31个交通扶贫项目( 六 )

实施税费优惠政策

落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税费优惠政策 , 切实减轻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负担 。

落实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 对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交通基础设施 , 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优惠政策 , 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相关政策 , 支持农村客运、农村物流、邮政快递发展 。

强化交通扶贫项目的要素保障

建立健全交通扶贫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 , 加强发改、财政、交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的协调 , 支持交通扶贫项目 , 优化审批流程 , 缩短审批周期 , 确保交通扶贫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

适当简化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 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以强化项目储备 , 鼓励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采取打捆的方式由各县发改部门进行审批 , 无大型桥隧构造物的三级及以下公路采取一阶段审批 。

创新土地利用模式 。 加强交通扶贫重大项目用地保障 。 在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 , 向脱贫攻坚重点区域倾斜 , 优先保障交通扶贫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

科学安排交通扶贫项目线路、场站建设 , 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 。

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统筹分工合作

各级地方政府要统筹抓好方案的贯彻落实 , 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 落实建设资金 , 加大政策项目实施力度 。 发改、交通、邮政、金融机构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 , 加强联系、协同推进 , 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协调解决重大事项 , 交通部门、邮政部门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贫困地区交通发展的支持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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