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遗弃生女的吸毒母亲监护权被撤销( 二 )

2017年1月 , 新都区公安分局民警抓获了长期流窜盗窃的阿香 , 她交代了自己遗弃女儿思思和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 阿香交代 , 自2008年以来她长期在新都区无业游荡 , 没有生活来源 , 加之身染毒瘾 , 一直靠盗窃所得赃款供自己挥霍和吸食毒品 , 自己没有能力抚养思思 。 对于阿香的生父 , 阿香也无法确定 , 尝试各种途径后 , 司法机关始终无法找到思思亲生父亲下落 , 阿香的父母也表示自己无监护能力不愿意抚养思思 。

2017年5月 , 新都区法院以阿香犯遗弃罪、盗窃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八个月 。 被遗弃的思思一天天长大 , 她即将面临怎样的成长环境 , 她未来的生活又应当由谁来守护呢?在思思幼小的生命遭受厄难时 , 新都区检察院、民政局用法律和温情为她撑起了另一片天 。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 , 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 , 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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