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金量”十足!湖北出台激励关爱基层干部十条意见!( 三 )

3、畅通基层干部交流渠道

《意见》提出 , 省、市级机关每年通过公开遴选方式补充人员的数量不得低于本级公务员考录和公开遴选计划总数的50% 。

改进市、县直单位选调基层干部方式 , 对在基层工作时间较长、实绩特别突出的 , 经批准可适当放宽调动条件 。

开展机关和基层干部双向交流任职 , 推进基层干部轮岗交流 。

4、帮助基层干部提高能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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