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农“敲诈”未认定被判损害商业信誉罪

本报讯(采访人员 孔令晗)3月25日 ,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郭玉珍、史云峰、张红军、王彬、侯胜涛、陈莎莉、郭海、苏园园犯损害商业信誉罪一案 。 此前 , 当地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奶农郭玉珍提起公诉 , 引发众多关注 。 最终法院未认定敲诈勒索罪 , 而是以损害商业信誉罪 , 判处其一年有期徒刑 。

据回民区法院通报 ,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郭玉珍犯敲诈勒索罪 , 被告人史云峰、张红军、王彬、侯胜涛、陈莎莉、郭海、苏园园犯损害商业信誉罪一案 , 于2019年3月25日上午10点15分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宣判 。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侯胜涛、陈莎莉、郭海、苏园园、郭玉珍、史云峰、王彬和张红军等八人犯损害商业信誉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到免予刑事处罚不等 , 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到5000元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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