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前杀两幼童案将再审 男子喊冤称曾遭狗咬逼供( 五 )

首先 , 两次有罪供述中的作案地点不一致 。 张玉环第一次供述是在村北边张建华的菜园旁 , 第二次则称在哥哥张民强房间内(注:三间房中间为客厅 , 北边为张民强的房间 , 南边是张玉环的房间) 。 对作案顺序的供述亦有变化 , 第一次供述中 , 张玉环称先用棍子打 , 然后用绳子勒 。 而在11月4日的第二次有罪供述中 , 张称用绳子勒后殴打 , 顺序发生变化 。

南昌第一次一审时 , 张玉环在法庭上辩称自己冤枉 , 是遭公安人员逼打才招认的 。 重审时 , 张玉环坚持喊冤 , 称前两次有罪供述是假的 , 是按照村里人对案情的议论编造出来的 。 而第一次一审的判决书中 , 法院认为 , 张玉环辩称冤枉 , 纯系推卸责任 , 不予采纳 。

南昌当地律师邓小斌是张玉环第二次一审的辩护人 , 他还记得10年前会见张玉环时的场景 。 张玉环微低着头 , 眼神躲闪 , 怯生生的不敢直视他 。 邓小斌觉得很奇怪 , “很少有人像他这样” 。 邓小斌问话温和、细致 , 张玉环渐渐放下戒备 , “情绪一下子像洪水一样倾泻而出 , 在我面前突然就痛哭起来 , 说自己真的什么都没做 。 ”

张玉环告诉邓小斌 , 他遭到办案人员刑讯逼供 。 邓小斌追问:怎样刑讯逼供?张玉环再次哭起来 。

“他说的好惨:办案人员把他抓来了以后 , 让他供认犯罪内容 , 不说的话就放狼狗咬他 , 要他怎么说就得怎么说 , 说好了看都不能看 , 立刻签字 , ”邓小斌回忆 , 张玉环边哭边撩起衣角 , 让邓小斌看伤口 , “他的手上还有肚子上 , 都有被狗咬的那种伤疤 。 ”

在通过律师提交给江西省高院的刑事申诉书里 , 张玉环控诉:公安办案人员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地审讯张玉环 , 如果不按办案人员意图招供便拳打脚踢 , 并随时吊打、蹲桩、用电击枪击打等 , 逼迫张玉环承认杀人 , 编造杀人过程 , 期间三次昏迷 , 然后被办案人员弄醒 。 为了逼取口供 , 办案人员还多次威胁抓捕其家人 , 并且把张玉环的妻子宋小女带至办案场所戴手铐 , 故意让其看 , 甚至牵来两只狼狗疯狂撕咬张玉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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