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驾青山,护航绿水——广西以司法改革构建生态保护法治屏障( 三 )

富川县人民法院在龟石国家湿地公园辟出“复植补种教育基地” , 乱砍滥伐案件中情节较轻、有悔过情节的违法人员 , 可在这片重生林里补种林木 。 老毛在此补种了大片乌桕树 。

各地法院加大对故意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 。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 , 环境巡回法庭采用“综合且集中”审判模式 , 抽调有环保专业知识的法官 , 专案专审 , 为案件开通绿色通道 , 从审理到结案只用1个月左右时间 。

八步区法院环境巡回法庭负责人黎志勇说 , 去年禁渔期 , 几名男子在贺江非法电鱼 , 被当场抓获 。 “以往这类案件只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 如今必须赔偿渔业资源修复金 , 并在相应河段放流 。 ”这在当地引发较大影响 , 不少群众告诉采访人员 , 震动很大 , 保护环境的意识大幅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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