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塘设夹诱捕珍禽 一时嘴馋触刑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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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一时嘴馋竟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我们愿意向公众赔礼道歉,赔偿国家经济损失 。 ”2月20日上午,由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的高某、胡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上虞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上虞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 庭审中,犯罪嫌疑人高某和胡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懊悔不已 。

2017年9月至10月,高某、胡某多次来到上虞区海涂芦苇丛内,通过人工挖塘、设置夹网、媒头鸭诱捕的方式抓捕野鸭,并通过寻找窝点、竖立粘网抓捕的方式,非法捕杀猫头鹰1只 。 经鉴定,该猫头鹰为鸮形目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 后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上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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