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的旱灾:死亡人数处于诸灾之首( 二 )

在灾害造成的人口损失方面也同样如此 。 明清至民国时期 , 全国共发生死亡万人以上的重大灾害221次,其中水灾65次,飓风53次,疾疫46次,旱灾22次,地震21次 , 但各灾型的死亡人数并不与其发生的次数成正比 , 尤其是旱灾 , 为数仅居第四 , 死亡人数却处于诸灾之首 , 共计30393186人 , 占全部死亡人数(42737008)的71% 。 而且明代如此 , 清代如此 , 民国时期更是如此 , 可谓愈演愈烈 。 其中1876—1879年的华北大旱灾 , 山西、河南、陕西、直隶等受灾各省共饿死病死人口950万至1300万 , 最高估计多达2000余万人;1892—1894年晋北大旱 , 死亡100万人;1942—1943年中原大饥荒 , 河南1省死亡人口约300万人;1943年广东大饥荒 , 死亡50万人(一说300万人) 。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今 , 由旱而荒并因之导致大规模人口死亡的事件 , 除1959—1961年三年困难时期之外 , 殊属罕见 , 但仅此一次 , 据国家统计局和民政部《中国灾情报告:1949—1995》公布的数字 , 即已造成千万人以上的人口损失 , 可见旱灾危害之巨大 。

二、明清以来特大旱荒的惨烈灾情

罗列这些数字 , 或许显得过于抽象 。 不妨撷取明清以来一些特大干旱的灾情片断 , 以透视旱灾对中国社会究竟有过什么样的惨烈影响 。 明万历四十三至四十四年 , 山东全省连续两年遭遇大旱 , 饥民“咽糠粃 , 咽树皮 , 咽草束、豆萁” , 可大多数人最终仍难免一死 , “或僵而置之路隅 , 或委而掷之沟壑 , 鸱鸟啄之 , 狼犬饲之 , 而饥民亦且操刀执筐以随其后 , 携归烹饫 , 视为故常” 。 众多家庭纷纷卖妻鬻女 , 以求渡过难关 , 故而各地广泛流传“添粮不敌减口” , “卖一口 , 救十口”等民谣(明毕自严撰《菑祲窾议》) 。 崇祯后期持续七年之久的全国性大旱 , 更是我国历史上有文字记载以来最严重的灾难 , 南北各地普遍出现人吃人的惨剧 。 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之《滦阳消夏录》中有一段记述 , 读来令人怵目惊心:

前明崇祯末 , 河南、山东大旱蝗 , 草根树皮皆尽 , 乃以人为粮 , 官吏弗能禁 。 妇女幼孩 , 反接鬻于市 , 谓之菜人 。 屠者买去 , 如刲羊豕 。 周氏之祖 , 自东昌商贩归 , 至肆午餐 。 屠者曰:肉尽 , 请少待 。 俄见曳二女子入厨下 , 呼曰:客待久 , 可先取一蹄来 。 急出止之 , 闻长号一声 , 则一女已生断右臂 , 宛转地上 。 一女战栗无人色 。 见周 , 并哀号 , 一求速死 , 一求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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