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提前交费 警惕执行不能(以案说法)( 二 )

【说法】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协议 , 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 , 当事人可以解除 。 本案中 , 李某已经依约交纳费用 , 但A公司不能按照协议约定向其提供相应的健身服务 , 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 故李某主张解除协议并要求退还会费的请求有事实与法律依据 。 同时 , A公司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不能继续履行协议 , 仍应向李某承担违约责任 。 据此 , 法院判决解除李某与A公司签订的协议 , A公司退还李某办卡费用 。

法官提醒 , 近年来健身服务行业纠纷逐年增长 , 尚未营业便提前预收费的情况较为普遍 。 对此消费者存在3种风险:一是健身公司缺乏经营手续 , 导致无法正常营业;二是健身公司超前预收大量会员费之后 , 经营者卷钱跑路;三是健身公司尚未办理工商登记 , 消费者起诉时难以确定适格的被告 。 上述风险引发诉讼 , 即使消费者胜诉 , 由于健身公司自身可能存在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等问题 , 也存在执行不能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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