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院长来贿不拒获刑14年:我不点头,谁都别想插手

3月20日 , 据《法制日报》报道 ,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原院长杨银学受贿案一审宣判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杨银学有期徒刑14年 , 并处罚金240万元;对杨银学受贿所得赃款赃物予以追缴、没收 , 上缴国库 。

经法院审理查明 , 2003年至2017年期间 , 被告人杨银学利用担任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副院长、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院长、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院长(副厅级)的职务便利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127万余元、美元52万元、港币10万元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纵观杨银学受贿案 , 杨银学把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等同于“独立王国” , 一度使总医院游离于宁夏医科大学的监管之外 , 总医院的重大工程建设以及医疗器械、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采购 , 如果他不点头 , 谁都别想插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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