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医生高铁救人被索医师证,医生万一失手需担责吗( 九 )

参与救人的女医生听到广播之后赶到现场对旅客救治 , 她的这种行为跟承运人之间就形成一种委托法律关系 。 按照我们国家法律规定 , 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 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由委托人来承担 。 这个女医生在救治病人的过程中如果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 , 她对旅客的伤亡是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 。 ”


女医生高铁救人被索医师证,医生万一失手需担责吗

----女医生高铁救人被索医师证 , 医生万一失手需担责吗//----[ ]

19日下午 , 广西卫健委通过官方微博称 , 陈瑞这种发扬人道主义和救死扶伤精神 , 保护人民健康的行为 , 符合《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规 , 值得表扬和肯定 。 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 , 医师对病人实施紧急医疗救护的 , 不属超范围执业 , 希望全区医务工作者要向陈瑞医生学习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