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狮非法展演:塑料水池涂成蓝色 1只海狮3天赚5万(18)
驯养动物个体识别系统待建立
转借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就能让动物展演合法吗?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 , 禁止伪造、变造、买卖、转让、租借特许猎捕证、狩猎证、人工繁育许可证及专用标识 ,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批准文件 , 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进出口等批准文件 。 对于伪造、变造、买卖、转让、租借有关证件、专用标识或者有关批准文件的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违法证件、专用标识、有关批准文件和违法所得 , 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根据原农业部在2017年5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修订草案)》 , 租借水生野生动物用于人工繁育或展示展演利用的 , 也应依法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和经营利用许可批文 。 目前 , 该修订草案尚未实施 。
推荐阅读
- 『新安早八点』繁昌荻港派出所:一天查处3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
- 漳州高新区:漳州:非法改装豪车“炸街 ” 扣车再罚款1500元
- 「儿童」绝非危言耸听!警惕以送养之名拐卖儿童,必须严打网络非法交易
- 『晨岳阳』嚣张!非法营运货车还殴打执法人员,拘留7日
- 界面新闻■快看 | 破解百度网盘的Pandownload开发者被捕,共非法获利30万余元
- 『武某』从事“跑粉”,非法获利10万元!衡山警方摧毁一“兼职刷单”诈骗窝点
- 『社会黄金瞳』贵州男子为非法捕鱼,购买万元潜水装备,捕获10余斤小鱼
- 中国法院网■“高杠杆、高回报、零风险”?小心中了非法炒汇的陷阱
- 『南方法治报』3740条假烟!小榄警方接连破获两起非法经营案
- 「国内」鲍某明案女方律师:非法收养肯定存在,但如此恶劣还是第一次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