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狮非法展演:塑料水池涂成蓝色 1只海狮3天赚5万(18)

驯养动物个体识别系统待建立

转借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就能让动物展演合法吗?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 , 禁止伪造、变造、买卖、转让、租借特许猎捕证、狩猎证、人工繁育许可证及专用标识 ,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批准文件 , 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进出口等批准文件 。 对于伪造、变造、买卖、转让、租借有关证件、专用标识或者有关批准文件的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违法证件、专用标识、有关批准文件和违法所得 , 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根据原农业部在2017年5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修订草案)》 , 租借水生野生动物用于人工繁育或展示展演利用的 , 也应依法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和经营利用许可批文 。 目前 , 该修订草案尚未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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