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味食品IPO过会 今年获批第6单投行花落东兴证券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3日讯 昨日 , 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9年第2次发审委会议召开 ,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味食品”)首发获通过 。

天味食品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川味复合调味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现已发展成以火锅底料和川菜调料为主导的大型川味复合调味料生产企业 ,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4132万股 , 拟募集资金5.30亿元 , 保荐机构为东兴证券 , 保荐代表人为丁淑洪、曾冠 。

发审委会议对天味食品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司法部门认定发行人原供应商金安公司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发行人认为牛油精炼的主要工艺可使其以不合格的原材料毛油生产出经检验合格的成品牛油 。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目前金安案件处于重审二审阶段 , 法院判处金安公司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否涉及发行人 , 发行人是否存在被补充侦查或单独立案的可能性和风险;(2)2013年5月前 , 金安公司为发行人原材料牛油供应商之一 , 发行人2013年5月未再向金安公司采购成品牛油的原因 , 2013年10月才知悉金安事件的合理性 , 前次发审会取消的具体情况 , 撤回原因是否已经消除 , 相关事项是否在前次申报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3)选取牛油供应商的具体标准和管理制度 , 发行人2017年3月与注册资本1880万元的青州市盛吉油脂有限公司停止合作 , 称该公司规模较小且距离较远 , 不便于实施抽检、飞行检査等供应商管理措施的合理性;(4)不合格原材料和产成品的关系 , 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生产的产品 , 是否属于公司《产品召回管理办法》适用的范畴 , 发行人如何防范和避免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的食品安全卫生风险 , 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是否能保证各项原材料的食品安全要求 , 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5)申报招股说明书是否就金安事件相关情况及对发行人的影响进行充分披露;(6)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食品安全事故 , 是否因此受到行政处罚 , 相关产品质量问题是否损害消费者健康、是否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是否进行了充分披露 。 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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