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绿水青山 建设美丽中国( 七 )

  一是全面整合优化 。 启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试点 , 按照“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原则 , 对交叉重叠、相邻相近的自然保护地进行归并整合 , 对边界范围和功能分区进行合理调整 。

  二是实现分级管理 。 划清保护地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的边界 , 明确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权属 , 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分级管理体制 。

  三是完善法律法规 。 启动《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和《自然保护地法》研究 , 对已有自然保护地标准进行清理、修订 , 构建完整的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标准体系 。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 。 深入开展全国自然保护地大检查 , 进一步摸清家底 ,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 本报记者 黄俊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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