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三 )

根据《决定》 , 深圳将以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为总纲 , 借鉴国际知名海洋城市发展经验 , 立足深圳实际 , 确定了三个阶段目标——

到2020年 , 海洋经济实现高质量增长 , 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 生态环境稳步改善 , 海洋综合管理水平国内领先 , 海洋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 , 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到2035年 , 重点提升在亚太地区海洋领域的影响力 , 基本建成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到本世纪中叶 , 实现海洋发展达到全球一流水平 , 全面建成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 成为彰显海洋综合实力和全球影响力的先锋 。

打造海洋产业集聚区

深圳积极助推海洋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 , 打造国际领先的海洋产业集聚区 。 比如 , 在空间规划布局方面 , 将重点建设“大空港海洋新城——前海”西部海洋科技走廊 , 探索建设国家南方海洋科学城 , 打造东、西部两大海洋科技创新引擎 , 完善产业配套 , 促进海洋产业集聚 , 大力发展本土海洋企业、吸引知名海洋企业总部落户、鼓励尚未涉海的企业向海延伸、扶持中小微海洋企业发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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