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成都公积金提取新政征求意见:增设电梯也可申请( 六 )

提取条件

(一)职工及其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住房消费行为的 , 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 。 职工及其配偶在公积金中心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 , 依据以上“提取范围”中第(八)至(十三)款所提住房公积金金额应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

(二)职工发生住房消费 ,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 房屋地址应与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一致 。 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及再交易住房 ,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 不受户籍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限制 。

(三)同一套住房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 , 不能再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 可在贷款一年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贷款本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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