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报:引经据典不可“掉书袋”( 二 )

掉书袋者 , 往往不看对象 , 不论时机 , 不分场合 , 脱离现实 , 迂腐不堪 , 可笑至极 。 《笑赞》记载:一秀才买柴 , 曰:“荷薪者过来 。 ”卖柴者因“过来”二字明白 , 担到面前 。 问曰:“其价几何?”因“价”字明白 , 说了价钱 。 秀才曰:“外实而内虚 , 烟多而焰少 , 请损之 。 ”卖柴者不知说甚 , 荷柴而去 。 文章还说 , 有一官员下乡 , 问父老曰:“近来黎庶何如?”父老曰:“今年梨树好 , 只是虫子吃了些 。 ”不分对象 , 满口“之乎者也” , 自然闹出大笑话 。

一旦掉书袋成风 , 势必影响文风学风 。 北宋时期文人崇尚《昭明文选》 , 草必称“王孙” , 梅必称“驿使” , 月必称“望舒” , 山水必称“清晖” , 有的读书人甚至说:“文选烂 , 秀才半 。 ”南宋时期 , 朝廷内外崇尚苏洵、苏轼、苏辙父子的文章 , 文人们又是一拥而上 , 言必称“三苏” 。 有俗语就说:“苏文熟 , 吃羊肉;苏文生 , 吃菜羹 。 ”掉书袋的不良文风学风 , 由此可见一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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