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研究冬奥会监督工作规则( 二 )

  针对如何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 , 《规则》特别强调领导小组会议每半年召开1次 ,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当按时参加会议;领导小组每半年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委报告冬奥监督工作情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季度报告履行“廉洁奥运”主体责任和本单位主责的冬奥筹办任务进展情况 。

  冬奥筹办事关国家形象、北京形象 ,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把冬奥监督摆上重要日程 , 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 , 使监督工作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力 , 确保办成一届精彩、非凡、卓越的奥运盛会 , 实现冬奥会“像冰雪一样纯洁干净”的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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