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2017年GDP比初步核算数少6367亿元( 九 )

  第一级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门类为基础 , 分为农、林、牧、渔业 , 工业 , 建筑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住宿和餐饮业 , 金融业 , 房地产业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其他服务业等11个行业 。 其中工业包含采矿业 , 制造业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行业;其他服务业包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教育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7个门类行业 。 第二级分类在第一级分类的基础上 , 细化为行业大类 。

  年度GDP初步核算的行业分类与年度GDP最终核实的行业分类的差别 , 主要是对第二级分类的细化程度不同 。

  第二种分类是三次产业分类 , 依据国家统计局2012年制定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 , 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 。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 , 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 , 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剔除国际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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