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正当防卫界限 "昆山反杀案"(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侯雨秋正当防卫案

最高检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正当防卫界限 "昆山反杀案"入选.www.jiangsulong.com//本文由热心网友[还说再见?] 投稿。

  (检例第48号)

  【关键词】

最高检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正当防卫界限 "昆山反杀案"入选.www.jiangsulong.com//本文由热心网友[还说再见?] 投稿。

  聚众斗殴 故意伤害 正当防卫 不起诉

最高检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正当防卫界限 "昆山反杀案"入选.www.jiangsulong.com//本文由热心网友[还说再见?] 投稿。

  【要旨】

最高检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正当防卫界限 "昆山反杀案"入选.www.jiangsulong.com//本文由热心网友[还说再见?] 投稿。

  单方聚众斗殴的,属于不法侵害,没有斗殴故意的一方可以进行正当防卫。单方持械聚众斗殴,对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危险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基本案情】

最高检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正当防卫界限 "昆山反杀案"入选.www.jiangsulong.com//本文由热心网友[还说再见?] 投稿。

  侯雨秋,男,1981年5月18日出生,务工人员。

  侯雨秋系葛某经营的养生会所员工。2015年6月4日22时40分许,某足浴店股东沈某因怀疑葛某等人举报其店内有人卖淫嫖娼,遂纠集本店员工雷某、柴某等4人持棒球棍、匕首赶至葛某的养生会所。沈某先行进入会所,无故推翻大堂盆栽挑衅,与葛某等人扭打。雷某、柴某等人随后持棒球棍、匕首冲入会所,殴打店内人员,其中雷某持匕首两次刺中侯雨秋右大腿。其间,柴某所持棒球棍掉落,侯雨秋捡起棒球棍挥打,击中雷某头部致其当场倒地。该会所员工报警,公安人员赶至现场,将沈某等人抓获,并将侯雨秋、雷某送医救治。雷某经抢救无效,因严重颅脑损伤于6月24日死亡。侯雨秋的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该会所另有2人被打致轻微伤。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