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实干者扬眉吐气,让担当者不挫锐气!泰州公布第一批“骏马奖”( 二 )

“骏马奖”已成社会关注的焦点,引起了社会各界包括人民网、新华日报、江苏卫视等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评奖结果如何才能服众?据悉,在“骏马奖”评选过程中,泰州市坚持“开门评议”,专门建立了由多部门参加的认定小组,认定时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实行无记名投票。

评选流程显示,今年9月,泰州市效能办根据《泰州市“骏马奖”认定办法(试行)》,组织各市(区)、市级机关部门进行推荐申报,经过初审,共确认有效项目63个。10月初,经过市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初选投票,并报经市委分管领导同意,按照得票数从高到低确定了33个项目进入现场评议阶段。10月26日、27日,“骏马奖”现场评议会召开,采用“现场演示+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两代表一委员”和群众代表参与投票,形成“骏马奖”初步名单。10月30日,泰州市第11次党政专题会专题听取了“骏马奖”评选工作情况汇报。会后,泰州市效能办本着慎之又慎的原则,对初步名单进行了再筛选、再论证,形成了“骏马奖”建议名单。11月16日,泰州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这一名单,并进行了公示。

“骏马奖”的发布,宣示着泰州市委市政府的决心,结果运用将成为落实鼓励激励的关键环节,让更多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褒奖、有实惠、受重用。对获得“骏马奖”的部门(单位)、内设机构、个人将在市级新闻媒体予以通报表扬,同时被认定为“骏马奖”的,将酌情给予一次性奖励,该部门(单位)当年综合考核适当加分。被认定“骏马奖”的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内设机构,其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可确定为“优秀”等次;被认定为“骏马奖”的个人,年度考核可确定为“优秀”等次,在提拔使用上优先考虑。因“骏马奖”被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不占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

既治不为,更促有为。如果说“蜗牛奖”划出了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硬杠杠,“骏马奖”则亮出了褒奖敢担当、善作为、快落实的实道道,补齐了“蜗牛奖”只重负向激励的短板,形成了奖优罚劣的闭环,通过鞭打蜗牛引以为戒,激励骏马扬蹄奋进,激活一池春水,让广大干部可对标、明底线、“跑起来”。

截至目前,“蜗牛奖”已评选7期,共59个事项,涉及65个部门和2名个人,在“蜗牛奖”的负向激励下,一批久拖不决的问题得到“马上就办”,一些作风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得到整改,有效解决了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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