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打击贩卖野味等行为 5家单位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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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打击贩卖野味等行为 5家单位受到行政处罚

本文标题:吴江打击贩卖野味等行为 5家单位受到行政处罚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吴江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 5饭店贩售野味被处罚)

11月14日,区农委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坚决打击非法捕杀、出售、收购、运输野生动物行为。行动当天,5家单位受到行政处罚。该专项行动将持续至12月底,陆续对我区的市场、饭店、田间等地进行检查。

14日的行动中,我区农业和市场监管两个部门的执法人员及区林业站工作人员一起,对体育路农贸市场及多家饭店进行突击检查。在两家饭店内,执法人员发现有青蛙出售。“我这些青蛙是家养的。”面对两家饭店负责人相似的“理由”,区林业站工作人员告知,青蛙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人工养殖青蛙必须办理相关证件,同时经营出售养殖的青蛙也需要办理相关证件。针对这两家饭店既没有从正规渠道购买养殖青蛙,自身也未办理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的行为,执法人员依法予以了处罚。

同时,11月正值候鸟迁徙高峰期,不少打着“野味”名头的小饭店也蠢蠢欲动。在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一下子查获了三家出售野鸟的饭店。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周国华表示,接下来还将陆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检查,加大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助力候鸟迁徙。市民若发现有非法捕杀、出售、收购、运输野生动物行为的人员,可及时联系区农委或直接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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