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挂网上出售 房主和承租方完全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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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挂网上出售 房主和承租方完全不知情

本文标题:房屋挂网上出售 房主和承租方完全不知情

正在营业的商铺被挂在网站上出售,房主和承租方却完全不知情,近日王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王先生(化名)租用无锡市某学校的店面经营着一家水果店,这几年来生意一直很红火,但最近经常有人到他店里来问房子卖多少钱。王先生很奇怪,自己从来没有说过水果店不开了,而且要卖也是学校卖啊!后来,一位老顾客告诉他,他店铺被人挂到了58同城上销售。

房屋挂网上出售 房主和承租方完全不知情

按照网页上所留的联系方式,王先生以看房人的身份打了电话过去,对方自称是一家叫做“中山房产”的中介公司,并声称是房主委托他们挂在网上进行销售的。

接着,王先生赶紧给房屋所有方:无锡市某学校打了电话,相关负责人表示,没有要卖这间房,一定是有人恶作剧。

10月25日,采访人员联系了“中山房产”的工作人员何先生。何先生听说此事,先是左右躲闪,接着又说确实发布过这样的信息,但其中有两个原因,一是为了卖王先生店面对面的房子,二是怕同行盗取房源,所以用了王先生店面的信息。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并应当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以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信息。

第三十五条也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没有经过房主同意就发布房源是要被查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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