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售野生动物制品涉案六千万 五千根马鹿鞭被查( 二 )

  据訾某供述,2017年11月至2018年5月,她与丈夫杨某某共同通过微信两次购买了数千根马鹿鞭,现存放于西丰县一家冷冻食品厂的库房内,库房钥匙存放在其家中。

  6月2日,吉林省森林公安局专案组带着犯罪嫌疑人訾某,前往西丰县的冷冻食品厂,指认马鹿鞭囤放现场。冷冻库房内存放着大批马鹿鞭制品,都没有林业主管部门发放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和销售加工许可证,确系非法。在现场,专案组民警遭受到犯罪嫌疑人众多亲友的强烈干扰和阻挠。办案人员不畏艰险、依法执法,最终清点查封了5030根疑似马鹿鞭制品,还有部分疑似马鹿鞭制品由于冻成冰坨,无法分辨个数。警方抽取了4箱共计189根疑似马鹿鞭制品扣押带走,以便进行司法鉴定工作。

  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检测中心鉴定,189根其中大部分确系马鹿鞭制品,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马鹿的制品。马鹿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的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经敦化市物价局鉴定,每条马鹿鞭价格为12000元。

  杨某某和妻子訾某皆因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刑事拘留。目前,二人已移交辽宁警方。关于野生动物的来源,辽宁警方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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