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纪委曝光五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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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纪委曝光五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推进基层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五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曝光。这五起典型案例是:

鼓楼区湖南路办事处残联原专职理事长王海燕骗取尊老金问题。2014年至2017年4月,王海燕利用负责申报、发放尊老金的工作便利,多次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的方式,骗取尊老金共23900元。王海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退赔。

建邺区莫愁湖办事处见习副主任、蓓蕾社区党委书记吴锋等人私分社区垃圾返还费问题。2015年9月至2016年7月,吴锋,蓓蕾社区党委原副书记、居委会原主任刘佩茹及社区党委原委员、管理服务站原站长盛艳,利用发放社区垃圾返还费的便利,经共同商议,两次以虚列领取人员名单的方式,私分垃圾返还费共16500元,每人分得人民币5500元。吴锋、刘佩茹、盛艳还有其他违纪行为。吴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佩茹、盛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款项予以退赔。

江宁区住建局房地产信息与档案管理中心原工作人员尹超滥用职权问题。2015年3月至2016年6月,尹超利用负责为购房人查询和开具住房证明的工作便利,故意输入虚假信息,为购房人开具虚假住房证明和查询结果,使其按照优惠税率缴纳契税,造成国家税收损失603余万元。其间,尹超还多次收受请托人赠送的购物卡共计2万元。尹超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尹超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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