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租姐姐房屋开KTV 为9000元租金姐弟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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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租姐姐房屋开KTV 为9000元租金姐弟反目

  2017年6月1日,姐姐张利红(化名)把房子租给弟弟张小国(化名)经营KTV,房屋租金为2.6万元/年,十年租期。当年的9月5日,张小国给了姐姐一年的租金,双方一直相处愉快。

  事情的转机,在今年1月出现。眼看KTV生意越来越好,张小国决定长期在此经营。1月17日,张小国就与姐姐商议把该门面房买下来。承租人向所有人身份的转换,弟弟对未来的KTV经营充满信心。

  期间,姐姐也很支持弟弟的想法,但因弟弟给了一年的租金,而房屋租期刚过半年,涉及的问题很多。此后,房子顺利过户,但交易时就如何过户、税费缴纳、租金尾款抵扣等情况,姐弟俩只是口头达成一致意见。不想,矛盾也在此中潜伏。

  原来租用姐姐的房子经营KTV,现在自己为户主,房子过户后张小国总觉得哪里不对劲。思来想去,张小国觉得给了姐姐一年的租金,但从过户之日起算,自己仅仅租用了半年,房屋租金貌似多给了9533元。于是,他就向姐姐索要这笔钱。在索要无果后,张小国将姐姐起诉至句容法院。

  法庭上,姐姐张利红也很委屈。“两套房子我170万元卖给他,是低于市场价的,当时说好了弟弟负责交易手续税费、承担未到期的租金”。虽然法庭上姐姐理直气壮,但剩余租金问题的归属就姐弟俩口头约定。因为提供不出充分有效的证据,如何判决法官也颇为为难。

  鉴于本案当事人姐弟关系的特殊性,法官决定从调解切入,毕竟血浓于水,亲情应该大于9000元。

  但主审法官告诉采访人员,出乎意料,调解工作却不顺利,难度远远超过了法官的预期。看双方争议较大,调解结案没有可能,鉴于案件期限限制,法官就根据证据,近日对此案做出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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