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给举报疫苗制假员工予以千万元奖励大家炸开锅了!( 二 )

我觉得举报者是一个非常有正义感,非常深明大义,又是一个非常敢于向邪恶做斗争的人。长生制造假疫苗这种事情如果没有被披露出来,公布于众,可怜的山东家长还被蒙在鼓里,不知要坑害社会上多少人。所以说,别说奖励,就是奖励几千万都是应该的。我觉得就应该拿出钱来对他这种行为进行奖励。而且以此为例,今后只要是谁能揭发出假冒的食品,假冒的商品,假冒的保健品等,就进行奖励,然后。把这些造假制段的事情都揭发出来,让那些无良的人无地生存。

如果是事实的话太好了,我们就要鼓励给予举报人这么高的奖励。这样其他的人民群众就会踊跃参加进来,举报各部门违法违规的不良行为,所以你问给举报者千万元奖金应该不应该?我举双手赞成,并且还要把他的事迹公布于众,让大家紧跟效仿。

奖励是应该的,但如果罚款只有344万左右,千万元奖励就有点占比不合理了,应该按照罚款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而对于举报此次长生生物疫苗不合格的员工,虽然他们的举报的动机可能并不是纯粹为了揭露恶行,但是客观上还是制止了违规违法行为,拯救了后续可能注射假疫苗的孩子,产生的正面作用十分显著。所以,不论怎么样,都应该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即便是奖励额度没有20%到30%,15%也好啊。毕竟,举报了“东家”,就意味着失业了,而且还面临着可能无企业愿意再招录这些举报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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