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试点老住宅加装电梯 最高补贴20万,可用公积金( 三 )

  影响相邻业主通风、采光、日照、通行等权益的,申请人(代理人)应与相邻业主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申请人应当签订加装电梯书面协议,明确申请人与代理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加装电梯方案和项目负责人或委托单位主要职责、相关工程费用的预算分摊方案、电梯运行维保(电梯使用人、物业服务单位、电梯维保公司)三方管理委托协议及相关费用分摊约定,以及政府补贴资金分摊方案(含申请人共同确认的政府补贴资金拨付账户)等内容。“物业服务单位”指本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所在街道(乡镇)基本物业服务中心。

  以上协议方案内容应由本单元所在社区居委会在拟加装电梯楼幢的所有单元楼道口、小区公示栏等醒目位置公示10天。

  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含化工园区)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附:官方政策解读

  1、申请加装电梯的住宅需具备哪些条件?

  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且未设置电梯的、经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合格的住宅。

  2、多少人同意就可以申请加装电梯?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经本幢住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经加装电梯所在单元的全体业主一致同意且签订加装电梯书面协议。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3、公示期间若收到书面反对意见如何解决?

  公示期间因加装电梯可能受到影响的利害关系人无实名制书面反对意见的,由社区居委会在街道(乡镇)盖章备案;有异议的,所在社区居委会根据业主请求,应当组织调解,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4、申请联合审查需提供哪些材料?

  主要包含以下资料:1、房屋结构安全鉴定证明;2、加装电梯设计方案;3、加装电梯协议;4、电梯运行维保三方管理委托协议;5、街道备案证明。

  5、加装电梯可通过哪些渠道筹措资金?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运行使用、维护管理等费用,应当由申请人共同承担。申请人可以根据楼层、户型面积等因素共同协商费用分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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