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网警辟谣大庆市疯传3岁小女孩被大狗咬掉一只腿!咬伤半边脸!( 三 )

警情通报 德江公安

2018年07月11日11时许,冯某(男,28岁,持“A3”型机动车驾驶证,德江县玉水街道居民)驾驶一辆车牌为贵DU1816号大型普通客车(城市公交车),从县城坨街往武装部方向行驶,途经县政府门口路段时,将行人冯某某(女,2岁,德江县玉水街道居民)左脚碾压致伤。

目前,伤者冯某某正在德江县人民医院进行医治,肇事车辆驾驶员冯某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警方提醒:希望广大网民朋友不要传播现场血腥视频及图片,不要让受害者在身体受到伤害的同时心灵也受到伤害。

所以,此事件并非狗咬伤小孩!

也请大庆各位网友不要再发布此谣言,也不要传播此类血腥视频。

同时,也请各位爱犬人士遵守《大庆市市区养犬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四条 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携带犬只外出时,应挂“犬只免疫牌”、系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必要时应带嘴套;未挂“犬只免疫牌”、系犬链的,视同弃养处理。

第十六条 出现犬只咬伤、抓伤、舔伤他人等情况,养犬人应立即将被伤害者送至医疗卫生机构诊治,并依法承担被伤害者的诊治费和其他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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