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义气"致人轻伤被捕 少年被教育感化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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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义气"致人轻伤被捕 少年被教育感化获取保候审

本文标题:为"义气"致人轻伤被捕 少年被教育感化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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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错了,不该冲动去打人,以后再也不会犯了!”近日,在昆山市看守所大门口,未成年人小刚为自己错误的行为向检察官忏悔。小刚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羁押了两个多月。昆山市检察院对小刚教育感化后,启动了未成年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经过全面审查,小刚获得了取保候审的机会。

据了解,2017年11月的一天晚上,小刚跟 “哥们”聚餐时,偶遇了有过纠纷的小阳(系未成年人)。在“哥们”的指使下,为了兄弟义气,小刚对小阳挥起了拳头,导致小阳的面部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不久,小刚投案自首。2018年2月8日,昆山检察院依法对小刚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小刚被逮捕后,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小刚因义气用事受人指使(指使人已被依法提起公诉),虽然造成了被害人轻伤,但其本身主观恶性并不大,本着未成年人双向保护的理念,并未一捕了之,而是不断与双方法定代理人深入交流。小刚的父母也多次从河南老家赶到昆山,向受害人及其父母赔礼道歉,并表示愿意想法设法赔偿医疗费等损失。

经过多次真诚沟通,小阳的父母了解到,小刚的母亲长期患病,这个家庭十分困难。最终被害人一方主动提出放弃赔偿,并谅解了小刚。

随即该院依法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结合案情展开多方调查、听取各方意见。检察官向看守所管教民警了解小刚在羁押期间的表现,同时对小刚认罪态度、悔罪表现进行全面评估。检察官委托小刚户籍地的司法机关对小刚进行社会调查,评估小刚的家庭监管条件和村委等社会支持帮教条件。此外,检察官还多次致电小阳父亲确认小阳的后续生活状态,保障对小阳的特殊权益的维护。

经过全面审查,检察官认为小刚有悔改表现并具备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为更利于其早日回归社会,检察官提出对小刚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建议被采纳后,昆山检察院于2018年4月23日决定对小刚取保候审。

据悉,该院近年来办理过多起未成年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对于在审查逮捕环节依法批准逮捕的未成年人,该院一直坚持做好跟踪帮教工作,一旦发现有符合不需要羁押的情形,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切实有效地将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到实处。(案例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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