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3岁男子拒绝配合隔离并打伤民警,获刑6个月缓刑1年

近日 , 一起发生于今年5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暴力抗拒隔离案件在沈阳宣判 。
据裁判文书网11月29日公布的《张某妨害公务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 , 10月23日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犯妨害公务罪 , 向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11月28日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妨害公务罪 , 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 缓刑一年 。
本案被告张某出生于1997年 , 大学文化 , 务工人员 , 户籍位于吉林省吉林省船营区 , 居住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
【吉林23岁男子拒绝配合隔离并打伤民警,获刑6个月缓刑1年】经审理查明 , 2020年5月16日23时许 , 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隆春天酒店新冠肺炎隔离点 , 被告人张某在明知民警富某、辅警雷某要求其进行隔离系执行公务的情况下 , 拒绝配合富某工作 , 并与富某撕扯 , 将富某左眼部打伤、隔离服撕坏 。 经鉴定 , 富某左眼挫伤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 2020年5月25日 , 被告人张某在三隆春天酒店内被依法抓获 。
其中 , 据张某本人供述 , 2020年5月16日23时许 , 其在三隆春天酒店被要求隔离时 , 因自己已在家隔离 , 后还要求其去集中隔离点隔离 , 其不理解 , 执意离开隔离酒店后被警察带回 , 带回过程中其击打了富某的眼部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认为 , 被告人张某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 , 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 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 本院予以支持 。 被告人张某认罪态度较好 , 现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 且本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 , 量刑时均予以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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