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男子酒驾撞死交警 终审被判死刑

黑龙江一男子酒驾撞死交警 终审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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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 , 黑龙江男子赵某林酒驾撞死执勤交警一案 ,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哈尔滨11月27日电 (采访人员 解培华 姜辉)27日 , 黑龙江男子赵某林酒驾撞死执勤交警一案 ,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 裁定驳回赵某林上诉 , 维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赵某林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判处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 。
2019年2月14日21时20分许 , 哈尔滨市公安局双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交警单某冬在检查酒驾时 , 被赵某林醉酒驾驶吉利轿车撞飞 , 致单某冬胸肋骨及股骨多发性骨折 , 肝、脾破裂 , 创伤性、失血性休克 , 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 经鉴定 , 赵某林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6.02mg/100ml 。
【黑龙江一男子酒驾撞死交警 终审被判死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 , 上诉人赵某林醉酒后驾驶车辆 , 在公安机关依法对其拦截检查时 , 为逃避酒驾处罚 , 不顾在场人员安危 , 驾车加速强行连闯两道卡点 , 造成一人死亡 , 两人受伤 , 一台车辆受损的严重后果 , 其行为严重危及公共安全 , 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赵某林曾多次违章驾驶 , 案发当天不听劝阻 , 执意酒后驾车 , 并加速冲卡 , 将正在执行公务的交通警察撞致死亡 , 在明知撞上执勤交警后 , 继续驾车逃离直至车辆撞上障碍物 , 弃车逃跑 , 并唆使同车人逃跑 , 其主观恶性极深 , 犯罪情节极其恶劣 , 犯罪后果极其严重 , 应当依法严惩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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