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最高可罚二百元 【南京垃圾分类】个人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还拒不听劝



垃圾分类 , 涉及到源头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等多个环节 。 虽然我们知道 , 《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立法原则是教育在先 , 惩罚在后 。 但如果分类没有落实到位 , 相关的处罚 , 咱们还是要心中有数 。
江苏台采访人员范思成说:今天 , 我要和你说说 , 强制垃圾分类之后,每个人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

#垃圾#最高可罚二百元 【南京垃圾分类】个人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还拒不听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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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 我们每个人 , 要自己做好垃圾分类 。 个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拒不听从劝阻的 , 将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 经教育劝诫后,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并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可以不予处罚 。
【#垃圾#最高可罚二百元 【南京垃圾分类】个人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还拒不听劝】
#垃圾#最高可罚二百元 【南京垃圾分类】个人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还拒不听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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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在规定的地点投放生活垃圾 , 情节严重的 , 将被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发现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 , 可以要求管理责任人进行分拣 , 拒不分拣的可以拒收;处置单位如果发现不达标 , 可以要求收集、运输单位分拣 , 拒不分拣的 , 也是可以拒收 。
接下来 , 相关工作人员要注意了 , 我们来明确 , 谁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 。

#垃圾#最高可罚二百元 【南京垃圾分类】个人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还拒不听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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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 , 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 。 农村居住区 , 村民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 。
机场、客运站等公共场所 , 经营管理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 道路、桥梁、公共广场等公共区域 ,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管养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 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
管理责任人在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 例如未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规范, 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混合驳运已分类生活垃圾的 , 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交由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输的 , 处以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 。
同时 , 中小学、职业学校、高等院校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日常教育;学前教育机构应当把生活垃圾分类识别、收集容器标示标识等常识作为教育内容 。
还是那句话 , 垃圾分类 , 每一个环节 , 都需要你我的参与 。
(吴伊端 范思成 颜斌 王健安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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